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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(2019)皖0181执1065号

2025-8-6 10:25| 查看: 72| 评论: 0|来自: 巢湖市人民法院

摘要: 凡提供被执行人贾瑞涛、李华有效财产线索(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)并使得本案实际执行到位的,对举报人予以实际到位金额的30%的奖励。

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

(2019)皖0181执1065号

被执行人:贾瑞涛,男,1975年9月3日出生,汉族,住安徽省巢湖市城市风景14栋一单元202室,公民身份证号码为34260119750903****。

被执行人:李华,女,1975年10月1日出生,汉族,住安徽省巢湖市城市风景14栋一单元202室,公民身份证号码为34260119751001****。

执行依据: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作出的(2018)皖0181民初5829号民事判决书。

执行标的额:340000元及利息。(2018年4月2日起按照本金340000元、月利率1%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)

悬赏条件:凡提供被执行人贾瑞涛、李华有效财产线索(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)并使得本案实际执行到位的,对举报人予以实际到位金额的30%的奖励。

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日

联系人: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李法官

联系电话:0551-82172727

申请人联系方式:139663877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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