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巢湖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(2025)皖0181执1722号

2025-8-6 10:41| 查看: 70| 评论: 0|来自: 巢湖市人民法院

摘要: 申请人承诺对举报人予以执行到位款项5%的奖励;全部执行到位的,对举报人予以执行回款15%的奖励。

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

(2025)皖0181执1722号

被执行人:方烨,男,1995年10月8日出生,汉族,住安徽省巢湖市金湖大道玫瑰园80栋1单元801室,公民身份号码34260119951008﹡﹡﹡﹡。

执行依据: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(2025)皖0181民初93号民事判决书。

执行标的额: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等。

悬赏条件:凡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(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)并使得本案执行标的部分执行到位的,申请人承诺对举报人予以执行到位款项5%的奖励;全部执行到位的,对举报人予以执行回款15%的奖励。举报人奖励金由申请人承担。

二〇二五年八月一日

联系人: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曹法官

法院联系电话:0551-82180800

申请人联系电话:1555729695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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