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19日,无为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上级部门指令,称2月8日一辆牌照为皖BL1602号的小型轿车,存在驾驶人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该车的违法嫌疑。 接到指令后,无城交警中队民警立即通过视频和卡口进行梳理比对,电话督促嫌疑人吴某尽快接受处理。20日11时许,吴某在妻子陪同下来到无城中队,主动承认错误并接受处理。经查,吴某于2018年7月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无城中队查获,驾驶证被吊销,后被法院判处缓刑。民警通过梳理监控发现,皖BL1602号轿车平时为吴某妻子驾驶。2月8日,吴某抱着侥幸心理,驾车到城里买年货,被电子监控锁定。 2月20日,民警依法对吴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。吴某后悔莫及,表示在未重新考领驾驶证的情况下,再也不开车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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