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,含山县人民法院利用春节前后,加大对规避执行、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力度,着力解决好民生问题。让困难申请人在严冬时节体会到司法的温度,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。 2021年2月19日,法院执行人员依法将被执行人彭某某拘传至法院并对其进行询问。询问过程中,王某某顾左右而言他,只言自身困难却未提出可行的履行方案,执行人员严正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面临的后果。随后,执行人员拟对其进行司法拘留。此时,王某某方知拒不履行的严重性,主动要求立即履行20,000元,剩余款项分期支付,申请执行人亦同意该履行方案。在执行人员的主持下,当事人双方达成了和解并约定长期履行。 2021年2月19日,经两名原告申请,含山法院执行人员将被执行公司负责人周某某拘传至本院接受询问。李某某声称,前述两份法律文书均存在证据不足及未按法定方式送达云云。执行人员遂依法释明上述疑问被解答后,被执行人表示应当尊重已生效文书,当即履行了两件案件的全部款项3万余元。 至此,两件案件执行完毕,为保障民生贡献了法院力量。同时,通过以案释法,使当事人明白,主张权利不应成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理由。 自二月一日以来,含山法院集中行动6次,拘传被执行人53人,执行到位金额2470147.66元,执行结案73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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