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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山:燃放烟花爆竹,6人被处罚!

2020-2-2 19:22| 查看: 1522| 评论: 0|来自: 含山警方

摘要: 2月1日,含山县公安局果断出击,依法对6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予以行政处罚。

2月1日,含山县公安局果断出击,依法对6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予以行政处罚。

2月1日上午,含山县公安局特(巡)警大队、环峰派出所民警在县城巡逻时,先后发现沈某、朱某、任某、孔某、冯某5人分别在自家门面房前燃放烟花爆竹,警方随即将5人带回派出所。2月1日中午,沈某、朱某、任某、孔某、冯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含山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

2月1日傍晚,含山县公安局陶厂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,发现李某在自家门口燃放礼花,警方随即将其带回派出所。2月1日晚上,李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含山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

公安机关提醒:根据《含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(第三号)》,自2020年1月27日零时起,全县城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在疫情防范特殊时期,如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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